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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防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构筑风险边界,迅速消除传播隐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市指挥部决定发布以下命令:
一是加强对暴露人群的管理,强化风险意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判断,准确检查污染环境中的暴露人群,采取“三封闭”控制措施,即“封户门、封单位门、封社区门”,坚决防止疫情在社区大面积蔓延。
二、完善患者入院筛查程序,严格执行检查要求,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加强陪护管理,建立登记制度,做好陪护人员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护工作。加强病房的门禁和安全管理,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医院。如果确实需要出院,则应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观察14天。集中隔离的开始时间应从最后一次接触阳性感染者或离开污染环境开始计算。期间第1、3、5、7、13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13天进行血清抗体检测。如果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可解除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进行7天社区健康监护,不需要外出。
四、加强对集中式隔离旅馆的管理,隔离旅馆管理人员必须做血清抗体检测,消除潜在风险。实行实名制登记制度,建立集中隔离人员登记信息台账,明确集中隔离人员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关系。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制度。严格发布隔离标准,及时将发布的隔离人员信息推送至社区及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五、从现在起,本市作为其他省、省内外城市的第一入境点和目的地,实行“14+7”天集中隔离观察,其间进行三次核酸检测、两次血清抗体检测,住宿费自理。
6.中等风险区域和重点控制区域的人员不得离开申。外地人员不需要离开申,必须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单人、单管、单采核酸检测,并在72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所在单位或社区登记备案。所有员工的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离开申的依据。
七、加强对来自沈阳的通道的联合防控,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加大排查治理力度,违反规定驾驶、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其他方式擅自离开沈阳,造成疫情蔓延后果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者列入个人信用档案。
八、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行首检负责制,检测混合样本结果呈阳性的,应当立即通知样本检测单位,并报告所属地区、县(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将阳性样本送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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