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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十天前“声援”在押同伙被“打脸”

2020-12-2 21:12:31 429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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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哒 发表于 2020-12-2 21:12:31 |阅读模式

鬼鬼哒 楼主

2020-12-2 21:12:31

今日(2日),香港警方透露,已解散的「港独」团体「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警员周庭涉,于2019年6月21日被香港警方包围,刚刚分别被法院判刑13.5、7、10个月。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涉及上述三人的案件于上月23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开庭审理,其中三人被指控“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明知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那时,三人均当庭认罪,并全部收押到荔枝角押场。
去年6月21日7时起,抗议者聚集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总部相连的立法会综合大楼内,到了11时,3名被告出现,其中黄之锋和林朗彦煽动支持者围住200米外的香港警察总部,周庭在旁边参与了这一事件。集合行动事先未获警察许可。法院的负责人播放了多个新闻视频,其中黄之锋与林朗彦用扩音器大喊大叫,鼓励支持者从政府总部转移到警察总部,而黄之锋在社交媒体上的一段对话也提到了包围警察总部的安排。
案件开庭前的一个晚上,11月22日,黄之锋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份声明,说他和另外两个人在审查控方证供和咨询律师后,决定承认所有指控罪行。
十二月二日下午,西九龙裁判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黄之锋、周庭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3.5个月、10个月和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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